质量维权典型案例 黔西南州市场监管系统查处销售不合格电线案

  2026年1月15日,望谟县墟市羁系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,其正在望谟县石屯镇某五金修材店添置6平方铜线平方铜线一卷,发售时商家称该线为老邦标铜线W,适宜产物格地平安准则。该电线日正在消费者家中涌现自燃情形,消费者疑心所购电线为不足格产物。望谟县墟市羁系局依法对涉案的电线举行抽样送检,检查机构出具的《检查陈说》显示,其售卖的电线导体电阻、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两项目标不适宜邦度准则条件,剖断为不足格产物。经查明,当事人发售的涉案不足格电线元。

  当事人发售不足格产物的动作,违反了《中华百姓共和邦产物格地法》第三十九条的原则。根据《中华百姓共和邦产物格地法》第五十条的原则,望谟县墟市羁系局责令当事人顿时矫正违法动作,并作出充公涉案不足格产物、充公违法所得和处予罚款的行政惩处。